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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品 如理实见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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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,可以身相见如来不?”“不也。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。何以故?如来所说身相,即非身相。”佛告须菩提: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。”
前面讲发菩提心就是“下化众生,上求佛道”,在《金刚经》看来,真正意义上的清净菩提心应该是,从下度众生看,已经明确是度无量众生而实无所度;那么上成佛道,实际上成无所成,才能识得佛的法身。如果不能识得众生非众生、佛非佛,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度众生、成佛道,所以舍掉对“佛”的定见才能成佛,这是始终不变的见解。如果立足于空性的领解,先前说众生是讲“众生空”;中间说六度是讲“法空”,这里讲不可以相见如来是讲“佛空”,换个说法就是“空亦复空”。能够这样去悟,如此安住,毕竟不起一切分别见解,才能叫“金刚般若”。
基于众生根机的局限性而言,有大利的东西也会有大害。这段经文是佛陀对于“佛法”的最上开示,作为《金刚经》的代表性文字传播极广,但也是最容易产生误会的圣言量,粗浅的理解往往有醍醐反成毒药的效果。比如说应该依教奉行而去念佛、拜佛,却会以此为由而不去行持,还往往会说念佛、拜佛属于执相。所以能否圆融地解读这段经文,关系到我人对整个佛法的见解是否正确。
世尊讲法无非是从两个层面说起,一个是说现象,一个是说本质,佛法中常常把前者叫做“事”,后者叫做“理”。更专业点说一个叫“相”,一个叫“性”。“执相”则是烦恼,“见性”意味着解脱。但是见性并非抛开一切相而见性,是在一切相的当体中,突然发现其性一直显露而无疑,如果一个道人已经“明心见性”,就算开悟了。所以世尊在这段经文中开示:虽然我人在礼佛的身相,但不要用“身相”的概念来认识佛。身相只能显现“报身”和“化身”,不以身相见如来则是见佛的“法身”,故说“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”。
如果理解上有点困难,在此不妨做一比喻,相与性犹如浪与水的关系,抛开相去见性,犹如不面对浪而找水,正确的处理性、相关系,就是在相上去体达性,硬生生地发现原来浪一直是水。所以“若见诸相非相”的境,离开相则不可能成立,也没办法操作。如果从见法身如来的角度,进一步用此作喻,浪好比化身,海好比报身,水才是法身。会见的人,见浪见海都知道见的是水,不会见的人,只盯着浪认为是海,不知道“水”才是真正的原生态。
讲了这么多,除了想把法义讲明,更想防范一些行者误会经义,把不念佛不拜佛当作不执相见佛,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最终不信佛。若想不以身相见佛,最好的办法就是念佛、拜佛。
再往绝境处讲,所说的语言其实都是多余,“若见诸相非相”意为相就是非相,这个法用理解的方式完成不了,只能自己用心盯着相,看明白相。除去一切的描述、讲解、理由,你会发现浑然一片本来天成,原来佛法是“真”的。